一是拓宽信息报送范围。涉税单位由原来的37个增加到39个,除要求报送政府信息交换平台“信息模块”中所涉及的信息外,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报送相关税源信息,如通过发改部门获取项目立项信息、重点在建项目调度信息,今年共获取项目信息144个,其中45个为已开工重大建设项目并已全部纳入管理;通过各镇、街道获取清理漏征漏管户信息、内营外注户信息等信息。
二是强化信息采集质量。加强与征收管理科、政策法规科、税源税源管理科等业务科室的沟通,增强对海量信息的分析选比,增强对信息内容增减变化灵活适应,提高信息质量。
三是加大信息处理力度。建立跟踪检查制度,对于转发的涉税信息,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准确、及时地反馈征收情况,同时对下发的信息及未及时处理的信息下发处理提醒,确保了各项涉税信息落实到位,将涉税信息变成控制税源、组织收入的依据。 四是加强信息考核力度。对内纳入区局目标管理考核,定期对各单位信息采集、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;对外纳入政府政务督查范围,政府督查室、纪委监察局联合综合治税与税源建设办公室,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跟踪检查督导,通过政府综合治税平台对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在线考核。 |